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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克亂報 會員登入 會員註冊

中午參加了微軟的記者會後,吃得飽飽,重新再出發。再次到處看看...結果看到了人體彩繪

>>Computex 2010:南港館走馬看花--上

首先來到記憶體,還有USB小硬碟區。看這一區還挺有趣的。打從當科技記者以來,看產品都得看規格,但現在看小硬碟,就像在看精品一樣。這些小機器人的設計全都是小硬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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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普(HP)買下了Palm,現在思科(Cisco)買下了Moto,為什麼?難不成在進入伺服器市場,與惠普翻臉之後,現在連手機市場都要和惠普槓上?

 

愚人節早過了,但這個新聞是真的,不是跟各位開玩笑,以下是思科的官方新聞稿:

 

Cisco Announces Definitive Agreement to Acquire MOTO


SAN JOSE, Calif. – May 18, 2010 – Cisco today announced its intent to acquire privately held MOTO Development Group, a design consulting firm that develops products and product strategies for the consumer industry. Based in San Francisco, MOTO's talent base will complement Cisco's and enable Cisco to rapidly enhance its consumer product development road map.

 

"Consumers have embraced our Flip VideoTM, ValetTM and Linksys® product lines because they deliver on the promise of making video and home networking simple, affordable and fun," said Jonathan Kaplan, senior vice president and general manager of Cisco® Consumer Products. "MOTO's design and engineering teams have deep consumer expertise that will accelerate our ability to continue to deliver great products and expand Cisco's consumer business."

 

MOTO brings to Cisco an accomplished team of more than 35 consultants with a proven track record in the consumer product industry. The MOTO team has been instrumental in the development of innovative products from startups to Fortune 500 companies, including Cisco's industry-leading Flip video product family. MOTO's multidisciplinary team drives innovation across the product life cycle to create engaging products and consumer experiences.

 

MOTO's philosophy directly aligns with Cisco's consumer strategy to use devices, software and the network to deliver transformational product experiences that delight consumers. As the consumer market evolves, Cisco will continue to focus on helping people live a connected life that is more personal, more social and more visual. Like the acquisition of Pure Digital in 2009, the acquisition of MOTO is another step toward embedding consumer design and ease of use into Cisco products for the consumer market.

 

Financial terms of the transaction are undisclosed. The acquisition is subject to various standard closing conditions and is expected to be complete in the fourth quarter of Cisco's fiscal year 2010. Upon the closing of the acquisition, MOTO employees will become part of the Cisco Consumer Products team led by Kaplan.

 

是的,原來此Moto非彼Moto也!

 

思科所買下的這家Moto公司全名為「MOTO Development Group」,這家公司專門為銷售消費商品的公司提供產品設計與策略規畫的設計顧問服務,而不是我們所認識的,那家在賣手機的Motorola。↓

 

 

如果我記得沒錯的話,Motorola後來之所以會有Moto這個稱呼,也是因為台灣人習慣將它簡稱為Moto,後來Motorola覺得還不錯聽,而且簡單好記又容易上口,所以決定開始用Moto這個品牌來行銷,我記得有這則新聞,但熊熊找不到。所以,人家MOTO Development Group才是名正言順的Moto公司啊!不信?看看人家的網址,可是moto.com

 

在台灣市場,我們對思科的印象就是一家網路設備大廠,賣的都是企業才會使用的網路設備。而近年來,思科則積極進入資料中心這塊市場,在正式推出自己的伺服器產品之後,也與HP等過去與他在合作緊密的伺服器業者變成了針鋒相對的敵人。

 

其實,思科在美國市場經營3C等市場很久,例如:

 

>>Cisco買下Flip Video數位攝影機廠商

 

>>思科推出可無線串流影片的FlipShare TV

 

↓這個像玩具的數位攝影機也是思科的產品: 

 

而這次思科買下Moto這家公司,顯然的主要是要要強化其消費商品的設計與規畫能力。

 

話又說回來,思科這家公司,一向擅長以收購來擴張其企業版圖。他最近的大型收購是買下視訊會議大廠Tandberg:

 

>>思科完成Tandberg合併


 

說到Tandberg,我到Google台灣101辦公室參加一場與他們美國總部視訊連線的記者會時發現,Google所用的視訊會議系統就是Tandberg MXP,有圖為證:

↓看看右下角的小字放大 

 

 

既然思科連3C市場都進去了,也買了這麼多公司,相較之下,另一家有賣手機的Moto公司,也就是Motorola,好像跟他的本業更有相關,買下來又有何不可?

 

更何況Cisco可是擁有iPhone的商標啊!買下賣手機的Moto之後不知能不能順便名正言順的叫蘋果別再賣iPhone了:

>>蘋果批思科iPhone官司:不明智

>> iPhone商標和解 思科/蘋果未來產品要互通


 

 

Google與任天堂的合作,可回溯到2009年一月,當時Google Earth工程師David Phillip Oster發表一種可以讓Wii平衡板與Google Earth互動的應用程式,這個實驗性計畫也啟發了雙方的合作。

除了PC,手機,甚至電視機,現在,Google也要將他的觸角也伸向遊戲機。

Google宣布與日本遊戲機大廠任天堂合作,未來Google Maps的街景服務將變身為任天堂Wii遊戲機的遊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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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式的網路詐騙好像每隔一陣子就會捲土重來。

在短短三天裡,我在雅虎網拍的賣場就已三次收到詐騙集團假裝成買家來提問題。而我在網拍上的朋友(也同樣是賣家)也打電話跟我提醒此事,說他也收到同樣的詢問信件。

補充:才寫完稿,就馬上收到第三個詐騙集團的問題,順便再把第三筆資料補進去;文章也經過略微修改

這種手法可以說已經是老套了:在網拍上假裝問問題,然後說還想買另一個產品,希望價格一起算,算便宜一些。然後提供一個連結給你,結果連進去是一個雅虎的登入畫面。

不查者,以為剛好這時候你的登入時間過期了,就直接輸入密帳──然後你的雅虎密帳就被釣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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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記者必需要有基本的操守,怎麼可以收取廠商的紅包呢?不為惡的Google,又怎能送記者紅包?

 

今天參加了Google台灣14縣市街景圖上線的記者會,參加到這樣的記者會其實很困擾。主要原因:我們家的新聞早在兩個星期前就寫過了,而且今天所發表的,基本上我們差不多都已經寫光光了: [誰會知道我們早全台灣的媒體兩個星期就自己挖新聞出來寫光光了]

 

>>Google Maps街景服務擴及台灣14縣市

 

不過,最後我還是硬寫出了以下這麼一篇[沒辦法,當全台灣的媒體都在寫時我們不寫,恐怕有人要誤會我們家獨漏]:

 

>>跑過十萬公里路 Google地圖14縣市街景上線

 

廢話不說,快快進入正題,談我是否有收紅包的事,是不是收了紅包才寫那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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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那些真實身份是「記者」、「行銷」(或企業公關)而不是通告藝人的電視名嘴,我覺得「被火」是理所當然的事。但為何我們的媒體還要為他們掩飾那些天下皆知的錯誤? 

最近邱文仁小姐被資遣(還是逼走?)的消息在網路上發燒,電視與平面媒體也都在大肆報導這個新聞。


由於過去擔任104行銷總監的邱小姐一向以「職場達人」的身份在電視等各種公開場合教導大家職場生存之道,所以她的「被火」(fired),也讓大家覺得超有梗。網友更有人以「婚姻達人離婚」等比喻加以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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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在七月宣布Chrome OS計畫之後,今天終於正式釋出了Chrome OS原始碼。

比較讓使用者失望的是,Google並沒有釋出Chrome OS的試用版下載,而據Google官方表示,未來消費者取得Chrome OS的唯一方式是隨機搭載,換句話說,除卻一些玩家或開發者等有「特異功能」的人之外,一般消費者大概不能自己拿一台機器,然後上網下載這個OS把它裝在電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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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ome OS真的要來了嗎?我也收到邀請函要去與Google「分享」相關技術與計畫。不過,到底只是看看Chrome OS長怎樣,還是也會順便釋出Chrome OS的,目前不得而知。

 

美國時間11月19日(四)Google將展示Chrome OS,而台灣時間是在11月20日(五)上午,雖然台灣可能會晚一些些,但這樣算是發表時間的時差相當小了。

 

當天Google邀請了台灣的新聞媒體要在101大樓的Google辦公室與Google全球副總裁Sundar Pichai透過視訊連線。但Google只在邀請函裡說「將分享更多關於Chrome作業系統的技術及計畫」,沒提到要釋出OS等等其他的。

 

究竟Google會揭露什麼東西,反正明天就知道了,現在瞎猜也無用。所以,就請大家稍安勿燥。

 

不過,正如我在前一篇「Chrome OS來了?你被騙了!」一文中所說的,Google是一家公關策略相當明確的公司,相較於其他公司也相當透明化,一般來說全球媒體都可以很公平的以最快時間取得一手資訊。就我的認識,Google的作風通常不會像某位亂報新聞先生所說的「偷偷」發表或釋出Chrome OS(人家Google可是一家光明正大的大公司),然後讓你不知道,還要讓人去八卦網站挖消息的。

 

今年夏天全家終於踏出了重要的第一步:開始野營。

事實上,才在上一周,我們已經有了第二次的全家露營。

露營雖然挺累,回來之後得休息個一、兩天感覺元氣才完全恢復,可是還是讓人樂此不疲。

除了接近大自然,讓人學會悠閒之外,對於小孩的教育與訓練,都有很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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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網友停在網站的時間長,是因為網站速度慢,網頁服務差,讓使用者難以找到所需要的資訊,那麼,這種「假黏度」可能會是一個網站的長期危機。

黑傑克曰:純粹是見到研究報告奇怪,碎碎唸,把疑點點出,讀者姑且讀之。

 

國外知名的網路市場研究公司comScore發表一份有點奇怪的研究報告:

 
>>Microsoft Sites Captures Largest Share of Time Spent Online Worldw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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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狼來了」故事,第二次喊「狼來了」當然還不會是真的,要等到第三次沒有人相信時才真的有狼會來;不過,下一次再見到Chrome OS下載來了的網路消息,會不會是真的可要多一點思慮。 
 
 
 
這有如莫拉克戰疫的重現,如果看倌不知什麼是莫拉克戰役,請看:



一大早打開電腦,噗友就噗來一則新聞:「Google Chrome OS來了!Beta版開放下載!」

於是我點了進去讀,這篇報導說,新聞來源是來自Google官方的正式宣布,但文中所提供的下載網頁,連結過去是Error 404的錯誤訊息,看看連結的網址:是sites.google.com開頭,應該是利用Google Sites服務帳號來掛下載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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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邦格友們動起來吧!
若得獎了還有獎金(最高有二萬元),投資報酬率應該會比AdSense還好吧!然後還可幫自己的部落格打打名氣,讓iT邦的部落格讓更多人認識,為IT界爭點口氣。萬一沒名,也沒什麼損失,反正有報名有機會。

不過,我覺得他們的獎項分類讓人有些看不大懂什麼是什麼,我研究了許久,大概跟大家報告一下,應該在iT邦這裡開格的,多數屬於「自然人組/訊息觀點」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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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Wi-Fi Direct原為是一種「區域網路」標準的特性來看,要取代藍牙(Bluetooth)的一些特定應用實在是殺雞用牛刀,大而無當,我覺得目前所見的難度頗高。 
 
Wi-Fi聯盟宣布即將推出Wi-Fi Direct規格,這個規格原本名字裡有個peer-to-peer(P2P),未來可望代替Wi-Fi比較不好用的Ad hoc功能。
 

在初看到這個新聞時,我內心想到的情況大概是這樣的:
 
未來這個規格推出之後,以後印表機、外接硬碟,數位相機,MP3……各種電子產品,不但能夠和PC直接連接互通,甚至電腦與電腦間,各種裝置與裝置間,嗎ㄟ通。

甚至,變態一點,可能無線路由器也可不用買了。例如,攪不好會有Wi-Fi數據機;或者至少,家裡的一台PC直接分享頻寬給其他PC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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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軟Windows 7最大的賣點之一是,它比Vista快。Vista最讓人詬病的就是效能問題,很多換了Vista個人電腦的使用者第一個被嚇到的都是:「怎麼這麼慢!」現在竟然有媒體及軟體公司出來說,其實Windows 7開機比Vista慢(意謂著效能較差)。那還得了!


黑傑克曰:我就是來亂的,要亂大家一起來亂!如果你懶得看長篇大論的分析,那麼我直接告訴你這篇的結論:效能測試這麼多,這麼亂,大家的結果都不一樣,到底要相信那一個?我的看法是,這些麻煩當有趣的技術遊戲,最適合讓玩家們解悶用,你就不用太相信,讀一讀當個參考,知道有此一說就好。要當個精明的消費者,就是除了你的荷包,什麼都不要輕易相信。

美國CNET News在上周發表了一篇報導指出,研究顯示Windows 7開機比Windows Vista還要慢:
 
 
 
如果你懶得讀英語,這裡有中文的翻譯,雖然大致來說還符合英語原文意思,不過若可以的話還是比較建議讀英語:



這篇報導主要引述的是一家軟體優化公司Iolo Technologies的說法。這家公司賣的System Mechanic,宣稱可以幫你的電腦系統進行優化微調,讓電腦效能更好,開、關機速度都更快。

文中論點大概是:Iolo把完成開機定義為電腦到達「完全可用」,也就是CPU完全閒置時的狀態,而不是使用者見到Windows 桌面。Iolo的實驗室以此定義發現,Windows 7開機需要1分34秒;Vista只需1分06秒。記者還說,這和CNET的測試很像。

CNET News這篇報導刊出之後,在美國引起了眾多科技媒體的討論。大致情況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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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賣蘋果的蘋果公司,竟然反對有賣蘋果的生鮮超市公司用蘋果標章?理由是:它的商標長得像蘋果。

 
按: 後來見到癮科技的報導之後,覺得整個事件看起來比較合理,且癮科技對於一些程序細節所述甚詳,因此採信該篇報導的分析。

據癮科技報導,蘋果其實只是在澳洲商標局的審核程序上對WOOLWORTHS商標長得像蘋果提出異議而已,並沒對WOOLWORTHS提告一事。因此,本篇報導也根據這個認定在部份內容上做了修改,並將"提告"等一類的相關文字改寫過,之前文章若有誤導,在此向讀者致歉。
 
今天外電報很大的一則新聞:蘋果公司(Apple Inc.,以前叫做「蘋果電腦」)在澳洲狀告當地最大的連鎖生鮮超商侵犯其商標,因為它的企業標章長得像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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